院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3〕7号)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将2024年春节放假及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2024年2月3日-2月17日放假调休,共15天,2月18日(星期日)上班。其中,2月10日-2月17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。
二、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2023年度数据统计、整理和汇报,年度工作总结会适时召开。
三、学校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办公室妥善完成节前拟定的各项考试计划。
四、主管部门有需要报送、汇报的材料,相关责任人须积极响应,妥善完成。
祝万事兴龙,好运龙龙!
院办公室
2024年1月5日